筱筱123

我做了一个很长的梦

“铃铃……”,下课铃把我吵醒了。我揉了揉眼睛,看墙上的挂钟。10点50分,第四节下课,我从第二节开始睡,已经睡了三节课了。摸了摸自己的左耳,还有点痛,两天前在街上花两块钱打的耳洞还有余痛。我起身走到走廊上,那几个爱动的同学如往常一样在走廊上打闹着。

阳光金灿灿的铺在空气里,些许的尘埃如幽灵般在飘荡。隔壁班刚才在上体育课,那些男生都是汗流浃背的往自己的教室走,刘海被汗水浸湿的成条状。楼下那两间瓦房小卖部不出意外的挤爆了人,倒是旁边的芒果树结出了如鸡蛋般大小的果。在我耳边已经听到有人在说饿了,确实食堂那早餐的分量与难吃程度着实让人的肚子填的不是很好。

“铃铃……”,又是一阵铃声,第五节课开始了。我回到座位坐好,可是那个老师是那么的熟悉,梁永良,带着花边眼镜,白衬衫。我在想,我是不是在做梦,可是一摸左耳还痛,确定在现实。那以前发生的一切都是在做梦?不敢想了,我问同桌,现在我高几?同桌说,你不会是睡觉睡晕了吧,现在是高一,班主任在上课呢,别说话。

有时候,我倒希望它是一个梦,因为很多的苦涩与烦恼都将在梦的醒来而烟消云散。这个梦比以往的都长,清晰,连贯,就好像我未来几年的读书生涯一样。我心中苦闷不已,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每个人有心事总是回想着找个人来倾诉,我找到了死党俊昌,他听到我的陈诉后对我说,阿三,小说看多了就是爱乱想,以后少看点,有精力倒不如追妹纸呢?人世间最痛苦的莫过于你把心事告诉你人为最值得告诉的人而对方却把这个想法一棍打死。

放学了,同学们如跳出鸟笼的鸟儿一样,疯狂的感受自由的可贵。大家都冲向饭堂,再也没有比上了五节课之后的吃饭幸福的事了。没有人会顾及形象,好像在饥饿面前人们不会考虑的太多,如果说要考虑,那便是吃什么了。我走得很慢,生性不是争强好斗之人,再加上刚打完耳洞要忌腥,所以说不用冲,慢慢走还好。我打饭回到寝室,发现阿杰在那里洗他堆积了几天的衣服。用他的话来说便是:能明天做的事绝不今天做。想必是这小子衣服换完了。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沈佳宜,但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成为自己心中的沈佳宜的老公。虽说在外界的阻饶与自身的稚嫩下导致那份感情过早的夭折,但是很欣慰,在那干净的青春里有过一段干净的感情。如果说上天问我想和谁重新认识一次,我会说,你!但是世上没有如果,就像世上没有后悔药一样,原来每个说如果的人都有一个空洞的灵魂,只是想借如果的设想把它填满罢了。我便是其一。

临近期末,大家都有点莫名的伤感起来,因为下学期分班,刚刚建立起来的感情又要因为班级的不同而要疏远了。她问我,你选择文还是理?因为感情闹别扭,那个年纪还会赌气,我见她选文科,我便毫不犹豫的选择了理科。在赌气做出的决定下往往是错误或是不符合自己的心意的。我发现,我真不是学理科的料。所以又重新选择了文科。高二,分班了,离愁的情绪涌上心头。我写了小诗:

迎风而立

凝目远眺

那是你背影的消失点

空气中残留的清香

使我充满怀念

莫名其妙的悲伤随春风

把曾经吹散

时间不会走,它恒古存在,安定在那里观看着一个生命的诞生与离开。所以我们说时间流逝,倒不如说自己在流逝。多年以后,当我回忆起高二那一年的时光时,不禁感到可笑。大小试考了一年,总分750,就没有一次能超过300,而且也上了大学,让我想到这可能真的是造化,或是开始相信人真的可以改变命运。可是当我把这个想法告诉基友罗阳时,他辩驳我说,命运一开始就摆在那里,谁也改变不了。我说你这是唯心,他说这是客观。有时候就是那样,我们无法举例雄辩的证明自己的观点正确,但还就是一味的坚持,就像很多坚持追求不知道能否成功的梦想一样。

春季学期的教室就像一个蒸笼,它会把你热的要死,令人窒息的晚自习还是每晚三节的上。

“头顶的风扇发疯似的旋转着,像一头老牛不知疲倦的犁着地,但即使这样,也无法搅动空气中的闷热。前面女孩拿着把小扇轻轻的摇着,同桌男人也把纽扣开到了第三个,全班都在沉静中学习着,或许对有些人来说,相对学习热根本不值一提。我看了看窗外,黑乎乎的,什么也看不见,只是能看到操场上那几棵大树的轮廓而已。

把眼光收回,天花板上的光管有点刺眼,它们毫无保留的跳跃在书本上,让平滑的纸张也泛起了白光,而黑色的文字却如蚂蚁一样慢慢爬着。不知时候从窗外飞进来了一群飞蛾,它们围绕着光管,然后一起不惟死亡的扑了上去,不断地撞着。我不知道它们为什么会这样,或许对于天亮的追求使它们无所畏惧吧,就像很多人会不顾一切的坠入爱河一样。”

那个时候会常常写这样的文字,拿到今天,不免有些做作。每个热爱写作的人都会有一个通病,就是写好东西后会想要有人看,会看。我从不称自己写东西是在写作,因为这只是一个爱好,并不是职业,相比那些作家来说简直如尘埃般渺小。但是,我也有写作人的通病,写了东西也想给人看。我把这段文字给前面的大眼睛女生看,她说,如果给你一个场景,你会描写的很好。

最近有句话说,一见钟情,钟的不是情,而是脸。虽说偏激了一点,但不免还有些道理。因为我也不相信一见钟情,只相信日久生情。一个学生,当他对学习不抱希望了,但他还得坐在教室里时,他总得找点东西来打发时间,我对学习已经不抱有希望,所以靠看小说与写文章来打发时间。一来二往,我和大眼睛女生慢慢产生了情愫,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情愫都能进化为爱情,在有人更加喜欢她的时候,我傻傻的退出。

在感伤来临的时候,我在一本书上写道;在这场爱情的角逐戏里,我愿意当一个小丑,来衬托你在舞台中间的华丽。当我现在翻看这些文字时,总会津津有味的看着,然后傻傻的笑。有些人会莫名奇妙的笑,你以为奇怪,但你不知道他是在某个瞬间在回忆中傻笑。

时间:2016/3/2 14:04:34 热度 (0) 评论 (1)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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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青怀
安青怀2016-03-19 15:42:12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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